北京中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基础附属设施整合及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基础附属设施整合及设备
项目编号: XM-0000931102180921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87150241转87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6号
联系方式:010-598910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010-87150241转870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四层三区417A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包数 |
项目内容 |
建筑面积(平米) |
基础附属设施整合及设备改造 |
155.62231 |
2 |
基础附属设施整合及设备改造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 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3) 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5年10月至今)内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4) 投标人必须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6)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7)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8)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9)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一标段投标人具有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取得三证合一的除外)、税务登记证(取得三证合一的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埠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京备案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贰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工程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2015年10月01日至2018年09月30日)已竣工的单位工程造价在100万元(含)以上机电安装工程类似业绩(提供类似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的复印件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含当天),且能够显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投标人最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拟派项目经理近3个月在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材第二标段投标人具有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取得三证合一的除外)、税务登记证(取得三证合一的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埠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京备案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工程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2015年10月01日至2018年09月30日)已竣工的单位工程造价在100万元(含)以上消防工程类似业绩(提供类似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的复印件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含当天),且能够显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投标人最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拟派项目经理近3个月在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5.6223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2日 09:00至2018年10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四层三区417A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0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 2018年11月0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6号4号楼老干部活动中心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查阅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税务登记证(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装订成册。
(以上资料查阅及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招标公司留存)
项目分为2包每包售价人民币500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