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 天津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2018年度内容运营服务运行维护 (项目编号:TJYY-ZC-2018-01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 委托, 天津市越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伙事务所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2018年度内容运营服务运行维护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2018年度内容运营服务运行维护
2.项目编号:TJYY-ZC-2018-013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天津市党员远程教育系统为2008年建设完成,系统平台包含1个市级平台,6个区县平台,5312个终端站点,为全市党员干部提供远教直播、点播、图文信息等服务,此项目为年度系统内容更新维护项目。本项目不接受外国供应商参与磋商。
三、项目预算
43.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经营范围含有信息系统服务等相关内容;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10-16到 2018-10-23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越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伙事务所(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15招标代理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2)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tjgp.gov.cn/gys_login.js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10-30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10-30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越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伙事务所(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02大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浩
2.联系电话:022-23525032-8188、1772008192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大沽北路138号金融广场大厦A座901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宋海东:23126600-800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越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伙事务所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15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525032-818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天津市越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伙事务所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8000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2018年10月30日前以电汇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收到投标保证金时间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需从基本户汇出,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时需携带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20066021018000931823 户名:天津市越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伙事务所
天津市越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伙事务所 2018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