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县教育保障中心就《安吉县教育保障中心校园安全智能广播系统改造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编号:JCCS2018-091
二、磋商项目:安吉县教育保障中心校园安全智能广播系统改造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项目内容: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数量 |
1 |
校园安全智能广播系统改造 |
安全应急功放主机、安全电源中控主机、校园安全综合防控平台客户端软件等 |
一批 |
注 |
1、预算金额81.5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 2、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禁止转包和分包。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时间: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地点: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2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如邮寄报名的,应事先联系代理公司。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9日下午14:00时前。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南路99号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磋商时间:2018年10 月29日下午14:00时整。
磋商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南路99号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14000元。缴纳时间应于磋商时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帐 号:1205290009000204676
十一、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ajztb.com/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年10月23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本采购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购买标书及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A、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副本复印件一份;
B、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D、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E、报名表。
3、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出席)。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收任何形式的报名。不接收未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磋商)。
十三、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四、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十五、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吉县教育保障中心
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0572-5305180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似楠 联系电话:0572-5028961 传真:0572-5028961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530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