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三河市公安局 |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南城鼎盛西大街 |
采购人联系人:张文龙 |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3175831 |
代理机构全称:廊坊建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泃阳镇定福庄村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16-8118818 |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海燕 |
受理质疑电话:0316-8118818 |
项目联系人:张海燕 |
联系方式:17731607168 |
传真电话:0316-8118818 |
采购内容:室外监控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安装工程监理服务。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数量:1项 |
公告名称:三河市公安局警务大数据智能平台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
预算金额:1195300 |
项目实施地点:警务大数据智能平台建设的全市范围内。 |
供货时间:按所监理项目(三河市公安局警务大数据智能平台第一部分全新规划升级社会治安视频监控设备和第二部分警务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设备)中标签合同之日起至平台建设全部完成之日结束。 |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替代性报名资料。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投标文件放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用于审查。(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新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证照);(2)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企业不能够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其它的财务状况证明);(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依法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委托代理人在本公司缴纳且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个人缴费证明;(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6)监理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通信工程监理甲级和机电安装工程甲级资质,或全类别的综合监理资质。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10/18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10/24 |
获取文件方式:其它 |
文件售价:0元 |
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节假日除外) |
投标截止时间:2018/11/09 09:00 |
开标时间:2018/11/09 09:00 |
开标地点: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备注:1、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标书(见附件)。 2、采购文件质疑期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