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财政局委托,对敦化市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DZC2018-029
二、招标内容:信息化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下午1:00时至3: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敦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务服务中心6楼603窗口)报名并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持本单位有效证件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以上五证合一者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提供投标人本单位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原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六、投标规定:
1、投标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1月9日上午8:40 时 ,地点为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自此日起计算在60天(日历日)内持续有效。开标时请投标方代表务必出席。
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不直接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或汇票),在2018年11月5日16:00时前到达本采购代理机构账户。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交款凭证(本采购代理机构)备查。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7万元整。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7万元。
七、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见附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敦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杜女士
电话/传真:0433-6240844
电子邮箱: dzc6240844d@126.com
地址:敦化市江滨社区沿江路1555号
采购单位:敦化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关键
电话:13844751112
地址: 敦化市华康大街沿江路1715号
敦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18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