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惠州城市职业学院的委托,对惠州城市职业学院采购录播室设备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0724-1800D11N4090
二、项目名称:惠州城市职业学院采购录播室设备招标项目
三、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项目标的及采购最高限价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
录播室设备 |
1 |
批 |
450,000.00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并完成对招标人的使用培训。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出具承诺书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出具承诺书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以上各项资料须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3号宏城商务大厦4楼418
电话:0752-2850226
传真:0752-2850225
联系人:李志鹏
六、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1月8日10时00分(注:0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3号宏城商务大厦4楼418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
八、开标时间:2018年11月8日10时00分00秒。
九、开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3号宏城商务大厦4楼418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十、评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3号宏城商务大厦4楼418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十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志鹏
电话:0752-2850226
传真:0752-2850225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3号宏城商务大厦4楼418
邮编:516000
银行及账户信息:
(1)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2)中标服务费缴费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惠州江北支行
银行账号:670457738271
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2-5789302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福长岭明德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