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三河市公安局 |
采购人地址:三河市鼎盛西大街 |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3175831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三河市贤人西大街216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招标文件制作人:王慧 |
电话: 0316-7151971 |
传真: 0316-7151951 |
标书发售电话:0316-7151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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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警务大数据智能平台第二部分警务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设备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分包名称:三河市公安局三河市公安局警务大数据智能平台第二部分警务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设备公开招标公开招标预算:11281.1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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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0月17日17时43分 |
项目实施地点:三河市辖区范围内 |
更正事项:变更公告 |
更正内容:原其他要求为:1、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为三年(含链路宽带费用、电费等所有费用)2、本着避免数据孤岛,做好大数据融合共享,数据挖掘,做到产出大于投入的平台建设原则。对于承建三河市公安局警务大数据智能平台第二部分警务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项目(下简称:警务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项目)的中标单位,除了与三河市公安局警务大数据智能平台第一部分全新规划升级社会治安视频监控项目做到数据融合外,还需明确承诺并做好甲方(三河市公安局)要求的与其他第三方系统或平台对接和数据共享的相关工作。目前警务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项目完成后首要开展对接的是廊坊市公安局电围整合平台、廊坊市公安局技侦4G分光系统、全国公安机关现场勘查信息系统;其次根据公安业务需要由甲方(三河市公安局)提出的其他需要对接的公安应用平台或系统进行对接工作。警务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项目所建设的所有前端感知设备采集的数据信息,承建单位应在前期设计和建设期间做好各类接口和数据标准化工作,用于将来按照甲方(三河市公安局)提出的对接要求开展对接工作。所有平台对接事项必须在建设期限内完成对接才算达到验收标准。3、项目建设必须按照建设方案进行(方案附后)。现更正为:1、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为三年(含链路宽带费用、电费等所有费用)。2、本着避免数据孤岛,做好大数据融合共享,数据挖掘,做到产出大于投入的平台建设原则。对于承建三河市公安局警务大数据智能平台第二部分警务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项目(下简称:警务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项目)的中标单位,除了与三河市公安局警务大数据智能平台第一部分全新规划升级社会治安视频监控项目做到数据融合外,还需明确承诺并做好甲方(三河市公安局)要求的与其他第三方系统或平台对接和数据共享的相关工作。目前警务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项目完成后首要开展对接的是廊坊市公安局电围整合平台、廊坊市公安局技侦4G分光系统;其次根据公安业务需要由甲方(三河市公安局)提出的其他需要对接的公安应用平台或系统进行对接工作。警务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项目所建设的所有前端感知设备采集的数据信息,承建单位应在前期设计和建设期间做好各类接口和数据标准化工作,用于将来按照甲方(三河市公安局)提出的对接要求开展对接工作。所有平台对接事项必须在建设期限内完成对接才算达到验收标准。3、项目建设必须按照建设方案进行(方案附后)。 |
更正日期:2018年10月18日17时31分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4日17时30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7日09时00分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