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警勤中队营房硬件设施询价项目(编号:和硕-YC2018-008)的采购公告
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警勤中队营房硬件设施项目(编号:和硕-YC2018-008)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编号:和硕-YC2018-008
二、项目名称: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警勤中队营房硬件设施询价采购项目
三、技术参数及最高限价:
序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参数及要求 |
1 |
营房硬件设施 |
1批 |
12.85万元 |
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
四、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新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前两个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开标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保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查询,被查询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6)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须提供银行保证金进账单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
1) 投标时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新版的三证合 一 的营业执照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和 投标代理人身份证 原件 、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证明、开标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证明、前两个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 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 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证书除注明提原件外,其余均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凡投标截止时 间前送达开标会现场均予认可);
2)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3)投标时询价响应文件装入单个文件袋胶装且密封完好并在文件袋上注明询价响应文件字样,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五、购买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2018年10月25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宜春市钓台路889号)购买询价文件200元,若需转账,请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胡薇;联系电话:18970566110)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和询价时间:2018年 10月 31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七、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和询价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开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95-3233998 18970566110
联系人:胡薇
地址:宜春市钓台路889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18270568166
联系人: 喻景明
地址:宜阳大道56号
九、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
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