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启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南阳市公安局视频信息采集器采购项目(审批编号:宛财采购309号)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南阳市公安局视频信息采集器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NYZJGK2018-173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项目预算:132万元;
2.3质量要求:合格;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2.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采购内容: 视频信息采集器11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需提供近一年财务状况(成立不足一年按成立月份开始);
3.4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5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和内容包括“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提供截图必须清晰可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0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B座20号楼1115A河南省启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报名资料:
报名时携带的报名资料应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近一年财务状况(不足一年的按成立月份开始);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注:(1)以上资料准备复印件2套,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2)投标人满足以上报名条件后即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上午9时整 。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省启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703770677
地 址:南阳市张衡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启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377-63218666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B座20号楼1115A
南阳市公安局
河南省启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