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快递服务项目智能快递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0615-184118070828)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商业大学 委托,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商业大学快递服务项目智能快递设备购置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商业大学快递服务项目智能快递设备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0615-184118070828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64.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执行。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执行。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工商税务证照齐全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三证合一)。 2、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营业范围须符合项目要求。 3、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对投标人出具的2016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有法律效力的完整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三表一注”、审计机构的资质、审计人资质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字盖章) 4、投标截止日期前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纳税证明的复印件。 5、投标截止日期前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投标人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金证明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参加投标,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投标人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如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有效的投标人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磋商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作为审查报名的条件。 说明:①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②投标申请人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以上资料未携带无法办理购标手续,未现场办理手续的投标单位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10-25 到 2018-10-31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50号信德大厦405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和“投标人资质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31日,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招标文件的售价:200元,邮购须加1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1-14 09:30
2.开标时间: 2018-11-14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6 楼 603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女士、陈先生
2.联系方式:022-27235870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商业大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老师:022-2667578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7235870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天津商业大学快递服务项目智能快递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