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新华中学 天津市新华中学校园广播和闭路电视系统改造 (项目编号:TA-201810-031)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新华中学 委托,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新华中学校园广播和闭路电视系统改造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新华中学校园广播和闭路电视系统改造
2.项目编号:TA-201810-031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校园广播和闭路电视系统改造(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项目预算
198.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事业单位不享受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则须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则须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且经营范围中包括本项目采购的相关内容。 (2)投标人投标人不仅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同时还应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18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2018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10-24 到 2018-10-31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305室招标一部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①、获取招标文件应携带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法人资格证明原件;(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上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未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②、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8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1-14 09:30
2.开标时间: 2018-11-14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304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付姗姗
2.联系方式:022-60121166-8010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新华中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9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谈峻:2328827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0121166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新华中学、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校园广播和闭路电视系统改造(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