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受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的委托,拟对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人民法庭访客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ZZ41805319 。
二、采购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人民法庭访客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433,977.25 元。
四、采购数量: 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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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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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访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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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433,977.2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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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2.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4.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 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六、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提供 最新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须取得 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提供 2016 年或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 )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 )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磋商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4.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磋商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温馨提醒: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0 月25日起至2018年10 月 3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详细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 )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11月 6日上午9:30分。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二层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十、磋商时间:2018年 11月 6日上午9:30分。
十一、 磋商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二层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标室 。
十二、 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10 月25 日 至 2018年10 月 29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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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7-8863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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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赖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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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7-8826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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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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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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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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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7-8863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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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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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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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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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大道明国路6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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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赖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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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7-8826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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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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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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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018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