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乙方:厦门方信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F[XJ]2018132的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视频考试自助查询机及快速拍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特殊照相机 | 特殊照相机 | 4 | 套 | 国内 | 75000 | 300000 | 科美证件照 | 9代机 | ||||||
1 | 1-2 | 其他显示器 | 其他显示器 | 6 | 台 | 国内 | 13200 | 79200 | 新天空 | NEW-SKY-L711 | ||||||
合计: | 3792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玖仟贰佰元整元(¥3792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自助照相岗亭4套 二代证阅读器 技术标准符合GA 450-2013《台式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通用技术要求》和ISO/IEC 14443 TypeB标准 保密模块:身份证核查系统专用模块 阅读时间< 1s 读卡距离(fc)0~3cm 工作频率13.56MHz ± 7kHz 天线能量输出 天线表面电磁场强度(Hmax)≤ 7.5A/m rms; 天线表面法线方向5cm处电磁场强度(Hmin)≥ 1.5A/m rms 工作温度0℃~50℃ 贮运温度-40℃~60℃ 相对湿度< 90% 贮运相对湿度20%~93% 大气压力60 kPa~110 kPa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5000h 显示屏 15寸TFT-LCD液晶显示器;分辨率1024*768;比例:16:9;可视角度85/85/85/85 (Typ.)(CR≥10) 工作模式ASV,工作频率60Hz 工作环境工作: -10 ~ 65 °C ; 存储: -25 ~ 65 °C ;红外触摸屏;数据接口:USB;视频接口:VGA*1;DC输入:12V 4A 单反相机 18-55mmⅡ镜头。传感器类型:CMOS;传感器尺寸:APS画幅(22.3×14.9mm);传感器描述除尘功能:手动,添加除尘数据;有效像素:1800万,最高分辨率5184×3456,光学变焦:3.1倍;图像分辨率L(大):约1790万像素(5184×3456);对焦辅助:方式由内置闪光灯发出的短促连续闪光;电子快门对焦速度:30-1/4000秒,B门闪光同步速度为1/200秒;显示屏类型:高清屏;显示屏尺寸:3英寸;显示屏像素:46万像素液晶屏;菜单语言:25种(含简体中文);存储卡类型:SD/SDHC/SDXC卡;文件格式图片:JPEG,RAW,RAW+JPEG; 高清镜头 伸缩式,9组11片结构;光圈:F3.5-F5.6;对焦方式:TTL辅助影像重合,相位检测;对焦区域:单次自动对焦,人工智能伺服自动对焦,人工智能自动对焦,手动对焦;对焦点数:9点(中央为对应F5.6的十字型自动对焦) 主机 工业级工控主板,Intel处理器双核3.2GHz,固态硬盘120GB,4GB内存条,350W电源 升降坐椅 输入电压:24V DC-29V DC;最大承载:400KG;空载最大速度42mm/sec;最大行程300mm;工作温度-20℃-50℃; 灯光系统 LED灯板,12v 供电,结合主控模块自动控制 投币器 纸币接收成功率 ≥96% 接收识别面 四面均可 收钞时间 整个压钞用时约1.5s~3s 钞箱容量 1000张 可识别币种 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 电源 DC10~16V 功率 最大24W,待机3.6W 工作环境 运行:0°~65° 存储:-20°~70° 湿度:30%~85%RH(无水珠凝结状态) 打印机 打印模式:热升华转印;打印分辨率:600*600dpi;6*4寸约19.9秒;色带类型:YMC+保护膜;接口:USB2.0B型接口;兼容Windows7 32位;尺寸:322mm宽*351mm深*281mm高;电源AC100V-240V 50/60Hz;操作环境:自然条件下温度为5℃-35℃,湿度为35-80%,无冷凝 软件 功能简介: 1.具有智能引导拍照; 2.实现照片的热升华打印; 3.能够识别符合《GA 450台式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通用技术要求》第二代身份证证件; 4.具备软件控制调节升降座椅功能; 5.根据光线变化调节灯光效果; 6.具有活体检测及人脸识别功能; 7.能够将拍照照片更新写入六合一库; 8.与驾驶证自助打印机无缝对接,实现共享电子相片; 9.具有后端管理平台,能够接收照片,存储照片,实现电子相片的检索,倒查等功能。 机箱 金属外壳;尺寸:宽825x长1400x高2060(mm); 主控模块 USB通讯,12V直流供电;1路恒定3.3V直流输出,1路恒定5V直流输出,2路触发输入,7路模拟PWM输出,1路控制开关,8路12V直流输出开关 电源控制系统 规格:12V,350W直流输出; ◆交警支队考训场触摸查询机 一、显示器 1.尺寸:32 2.分辨率:1920*1080 3.亮度:≥400 cd/m2 4.动态对比度:3000:1 二、触摸屏 1.触摸屏:三星亮彩全高清屏 2.尺寸:698*392 3.分辨率:1920*1080 4.耐久性:理论点击数为无限 5.可视角:178° 6.触摸响应:≤8ms 7.屏幕比例:16:9 三、机柜 1.音频:板载Realtek ALC662 声道高清音频核心声卡,支持5.1声道,支持 HD Audio,支持音频输入和输出 2.电源电压:AC100-240V, 50/60Hz 3.功率:约80 4.硬件支持:外接摄像头、打印机、扫描仪、鼠标等所有与普通电脑相对接的硬件 5.网络功能:千兆网卡RTL8111E 四、主机配置 1.CPU:i5-3230M 2.6GHz主频 2.内存:DDRIII 8G 3.硬盘:128G 固态硬盘 4.系统:win7 五、其他: 1、与考试系统签到、查询等软件无缝对接 2、含二代身份证读卡器、指纹读卡器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根据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采购人按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要求对全部产品、配置配件、软件及文档资料、文件进行数量、完备性方面的验收。 2、成交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及采购人要求进行安装,调试、稳定运行后,由采购人进行使用方面的验收,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关于产品及软件系统(若有)的安装、运行、使用和维护的技术文件、应提供所有成果及成果备份。 3、成交供应商应接受采购对本项目实施的全程质量、进度检查与监督,应提供产品的连接测试,构成相应的硬件平台、软件平台和网络平台(若有),采购人可根据询价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国家有关规范以及龙岩市有关技术规定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进行项目评审、验收。 4、验收时成交供应商代表必须在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凭采购人出具的验收合格书办理结算等相关事宜。 5、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需与六合一平台做无缝对接,同时实现图片数据进行人证合一后可以无缝接入公安交管综合应用该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并不影响原有数据。成交供应商未满足该要求的,视为验收不合格并由成交供应商人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货款的95% | |
2 | 5 | 质保期结束后并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5%。
9、合同有效期
3年。
10、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执行。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2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乙方: | 厦门方信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住所: | 曹溪街道浮蔡村 | 住所: | 厦门市湖里区钟岭路113号万华中心B栋409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邱坤盛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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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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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799088991 | 联系方法: | 1815013999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592905347210501 |
签订地点:龙岩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