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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网间结算及互联互通监测系统功能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10-2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网间结算及互联互通监测系统功能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网间结算及互联互通监测系统功能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GXTC-180701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婧、郭培晨

项目联系电话:010-88354433转36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方式:冯老师,010-6820628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婧、郭培晨 010-88354433-36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覆盖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拟将监测系统业务应用延伸拓展至企业侧,形成政府与企业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解决目前监管工作中面临的诸多难点。充分激活工信部、各省管局、企业之间的信息流转和协作能力,增强管局在网间不良话务统计、不规范主叫溯源协查、网间故障处理、网间静态数据管理等方面的监管处置能力,充分发挥监测系统的监管作用。本期项目实施包括管局侧工程,涉及软件开发、设备采购、系统集成等相关工作。

工期:自中标方与采购方完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调试,系统主体软件功能部署上线,具备初验条件。

保修期:自终验之日起软件1年、硬件3年。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其他: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招标货物和服务内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26日 09:00至2018年11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业务七部办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 2018年11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6号楼417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5个工作日

其他详情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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