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新密市公开招标【2018】156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密市公安局信息技术指挥中心院内局部绿化升级改造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审核,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新密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密市公安局信息技术指挥中心院内局部绿化升级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新密市公开招标【2018】156号
2.3、项目地点:新密市公安局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项目概况: 信息技术指挥中心院内部分草坪升级改造为灌木;院内西北角改造为休闲健身小广场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施工标段:院内局部绿化升级改造
监理标段:院内局部绿化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全过程及后续服务的监理工作
2.7、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新密市公安局信息技术指挥中心院内局部绿化升级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监理标段为施工全过程及后续服务的监理工作;
2.8、招标控制价: 施工标段为978280.86 元;监理标段为12000.00元
2.9、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10、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三. 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促进政府采购政策:是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有投标人为其缴纳六个月以上社保,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
4.3、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为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有投标人为其缴纳六个月以上社保;
4.4、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00时00分整至2018年11月05日23时59分整(北京时间);
5.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5.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之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下载时间:2018年10月30日00时00分整至2018年11月0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逾期将不能下载。
注:保证金缴纳绑定,请登录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常见问题解答中的《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或直接登录http://www.xmggzy.gov.cn/zncjwtjd/10869.jhtml各潜在供应商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5.4、CA密钥在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河南省新密市诚信路与溱水路交叉口路南)办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信息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2日10时00分;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6.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密市公安局
地 址:新密市报恩街十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137039866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郑东绿地中心北塔16楼
新密办事处地址:新密市嵩山路东段
联 系 人: 张先生 刘女士
联系电话:13253510111 13592586456
电子邮件:dfwxzb@126.com
新密市公安局
附件:
投标人承诺书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在参加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过程中,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退出所有在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我单位在参加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日期:年月日
注:此承诺函不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于开标现场单独向代理机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