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拼接显示屏询价采购公告
安装液晶拼接显示屏进行询价采购。现将供应商报名资格条件和有关采购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液晶拼接显示屏
二、项目编号:2018-KJYJ-4110
三、项目概述:
(1)液晶拼接显示屏,预算4.6万元。
(2)主要功能:
具备实时发布各类文字、图表、视频、照片等功能,满足日常工作中发布各类通知、值班、文化宣传、典型宣扬等需求。
(3)性能指标: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参数 |
1 |
49寸(3.5MM/700CD) |
LTU49-EL |
6 |
台 |
原装工业级A+液晶面板、16:9比例、LED背光、拼缝3.5MM、700CD亮度、分辨率1920*1080、接口HDMI/DVI/VGA/BNC开窗漫游功能、长1077.6宽607.8厚100、功率220V/190W |
2 |
40铝合金 模块支架 |
定做 |
6 |
套 |
40铝合金模块支架 |
3 |
拼接挂架 |
定做 |
6 |
套 |
定做,针对拼缝调节≤1MM |
4 |
大屏幕控制软件 |
专用 |
1 |
套 |
拼接控制系统运行在Windows7/XP/2003等平台、控制RS-232端口(COM口) |
5 |
HDMI高清线材 |
专用 |
7 |
套 |
支持1080P/360HZ |
6 |
1分9 |
1 |
套 |
高清信号支持1920*1080 |
其他要求:①安装时需对原有电子屏进行拆除、墙面粉刷等;②提供3年内免费上门维修服务,维修时限为接到故障报修3日内;③设备应具有防水防雨,防冻防热等基本安全标准。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的企业法人;
(二)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无商业贿赂及违法违纪行为等不良记录;
(三) 营业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全部内容;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须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预审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采购室留存)
(一)登记人必须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和本人在本单位近6个月以上缴纳的社保证明明细、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登记人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供2个近二年内项目业绩(须提供采购合同或验收单等原件和复印件);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六、报名及询价书领取方式、时间
1.请拟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于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休息),将报名材料送达黄浦大街288号采购室(一楼),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 资格预审合格后电话通知领取询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方式
递交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黄浦大街288号采购室(一楼)。
递交方式:按要求密封、标记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报名处。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女士 陈女士
联系电话:027-85966800 027-85965450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