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购置小型高清摄像机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广东广播电视台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0万元。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购置小型高清摄像机,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现场购买或邮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11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8 年 11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七、其他
1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
请携 以下资料 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文件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1)凭载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10元/套(售后不退)。(可刷卡、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文件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东广播电视台。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广播电视台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 系 人:潘小姐
电 话:020-83592216-814
电子邮件:gzswbc0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