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县富裕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填埋 2 号库、消防工程及渗滤液处理站技改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210G180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裕县富裕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填埋2号库、消防工程及渗滤液处理站技改工程已由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黑发改投资 [2008]64 号 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富裕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及运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裕县富裕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填埋2号库、消防工程及渗滤液处理站技改工程
2.2建设地点:富裕镇东南、富龙公路与111国道交叉的废弃洼地处。
2.3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富裕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填埋场2#库区及消防泵房工程、富裕县富裕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渗滤液处理站技改工程及富裕县卫生填埋二期完善项目渗滤液技改设备,包括项目的施工及后期运营。施工部分详见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投资:1335.75893万元
2.5计划工期:2018年11月17日至2019年6月30日,共226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及运营,施工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中标单位负责项目运营,运营期限、收费及相关协议条款,中标后双方协商,但最大程度满足招标人要求,原则性条款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且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需提供承诺函)。
3.3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行贿受贿记录、无失信行为记录、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未在建,需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提供本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或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颁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投标人在《中国信用网》无不良信用评价,其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提供其在“信用中国”(http/ www.creditchina.gov.cn)所查询的本单位的查询结果界面截图。
3.7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或企业法人代表开标时需出席开标会议,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或企业法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拟投项目班子人员要求投标人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工长)1人,以上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项目经理如已到退休年龄,则需出示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即可)。
注:(1)注册建造师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提供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须同时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如已到退休年龄,则需出示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即可。
(2)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3)质检员或质量员需提供质量员证,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开标现场要求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项目部所有人员的证件原件,项目班子成员所持有的证书必须与投标人相符,否则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拟投项目班子所有人员,集团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人员不得相互使用。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4. 投标登记
4.1本工程取消现场登记,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进行网上登记,逾期登记无效,且监管系统中登记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4.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登记者,可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开标当日收取,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富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室开标。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公告同时在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http://ztb.hljjs.gov.cn/)、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qqhrggzy.cn/)发布。
7.2有意向投标人请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http://ztb.hljjs.gov.cn/)、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qqhrggzy.cn/)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8.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文件、开标过程、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及质疑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电话:0452-3139644,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送达,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如有疑义的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满意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富裕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电话:0452-8909511。如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责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其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富裕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李龙强 联系电话:1894523280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9-8973336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