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鄂采计【2018】-29201号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的要求,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汉音乐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本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项目编号:CSJ-ZCA-2018-425
项目名称:武汉音乐学院民乐厅、管弦厅灯光设备采购项目(预算:44.8万元)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该包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为无效竞标。
供应商按包竞标,竞标须包含标包内的全部内容。
多包竞标的相关规定:无。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
供应商信用记录须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主体信用记录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必须按整包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包含该包的所有产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 、获取时间: 2018 年 10 月 31 日起至 2018 年 11 月 7 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知音广场11层(6.7.8号电梯直达)。
3、供应商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供应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信用证明网页截图等资格要求资料(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到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登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送达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知音广场11层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送达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10时(北京时间)
地 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知音广场11层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10时(北京时间)
参加要求:届时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议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1 月 7 日共 5 个工作日。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55号
招标办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27-88057282
邮 编:430071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知音广场11层(6.7.8号电梯直达)
联 系 人:苏颖
手 机:13387510007
电 话:027-87320607-608/601
传 真:027-87320607-888
户 名: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行 号:104521004605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武汉市体育馆支行
帐 号:559957523736
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