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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炎亭镇社会监控资源共享接入招标公告

2018-11-01 来源:浙江苍南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

关于炎亭镇社会监控资源共享接入的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苍南县炎亭镇人民政府就炎亭镇社会监控资源共享接入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 采购项目编号: CNDL2018593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 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炎亭镇社会监控资源共享接入

1

31

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名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18-10-31至2018-11-6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

1)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国际商务大厦9楼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300(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8-11-0914:30

七.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谈判时间:2018-11-09 14:30(北京时间)

九.谈判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谈判保证金(元): 4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工商银行苍南县支行

开户银行: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银行账号:120328402920021584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名登记表。

3.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4.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38772079

传真:0577-85696867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国际商务大厦9楼

2、采购人名称:苍南县炎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虞先生

电话:0577-59892624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炎亭镇人民政府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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