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学城、生物岛片区香雪大道等12条道路新型智能候车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穗埔发改计【2018】69号、项目编号: 20182220000700010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州开发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 区科学城、生物岛片区香雪大道等 12条道路新型智能候车亭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 区科学城、生物岛片区香雪大道等12条道路新型智能候车亭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开发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20-89851845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82090204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2111641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区科学城、生物岛片区香雪大道等12条道路新型智能候车亭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总投资约 4792 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 本工程只设一个标段。
2、 招标内容:本工程建设内容为在香雪大道、开创大道、香雪八路、科学大道等科学城中心区域和周边主次干道及生物岛主要干道,一共建设 62 个站点,43 个LED 屏、 102 个静面灯箱、 62 个液晶站牌 ,项目投资估算为 4792万元。
候车亭建成尺寸为17210× 3600 ×3000mm 的新式候车亭,顶棚采用光伏太阳能板,灯箱有多媒体 LED 显示屏和静面平面发布灯箱、液晶站牌由语音实时播报、 WIFI 网络光纤接入、手机充电配备、 43 寸 LCD 查询屏、 50 寸 LCD 线路显示屏和 32 寸 LCD 实时播报显示屏组成。其具有:
(1)光伏太阳能;( 2 )智能便民查询系统;(3)实时智能液晶公交站牌;( 4)多媒体政府公益宣传;( 5)公交站站点实时监控;( 6)语音实时播报;( 7) WiFi 连接热点;( 8)手机充电;( 9)实时资讯;( 10)大数据分析。 10 个新功能的具有现代化气息的智能候车亭。为保障其所有功能的正常运行,候车亭电源需要接通大功率市政电源,网络需连接大流量的光纤网络。管理单位的控制中心后台不纳入本工程实施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具体包括工程可研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修订版)》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计划工期:总工期 90日历天,确保 2019年 03月 1日前完工。
工程测量:包含项目所必须的工程测量。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括62 个站点, 43 个LED 屏、102 个滚轴屏、 62 个电子站牌。
施工包括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
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包括站点、LED屏、滚轴屏、电子站牌。
本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即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3 、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为在香雪大道、开创大道、香雪八路、科学大道等科学城中心区域和周边主次干道及生物岛主要干道,一共建设 62 个站点,43 个LED 屏、 102 个静面灯箱、 62 个液晶站牌 ,项目投资估算为 4792万元。
4、招标控制价为 4235.48 万元。其中施工部分限价为 4088.06 万元;设计部分限价为 147.42 万元(包含工程勘察费、设计费竣工图编制费)
5、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与开标时间:
1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8 年 11 月 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18 年 11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 2018年11月 21 日14时00分起至 15时 00分止。
3、开标时间:2018年 11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与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 D 栋写字楼四楼)。
八、投标登记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提交下列资料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递交)
②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zb.gd.cn 。) (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在同一张报名申请表上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的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③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填妥并盖章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式二份(本公告附件二格式)。
(2)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缴纳招标文件费,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
(3)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投标人或其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4.1 工程设计资质: 投 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
4.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需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的市政工程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在广州市建委建立企业诚信档案的施工企业完成施工,施工项目负责人需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的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道路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 10年以上的工程师 资格或以上。
6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联合体各方均需分别出具)
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或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约定由主办方负责签订相关合同等。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或牵头人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9、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hp/kfqjsj/zwzt_list.shtml )公布名单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费用。
1、 勘察设计费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计算,各投标单位自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的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最终金额以财政局评审为准。
2、 施工部分费用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投标报价中含实施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机械、材料、成品保护、技术组织措施、施工组织措施、规费、民工意外伤害保险费、税金及试运行服务和保修等实施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项目报价包含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等一切费用(施工图审查及招标文件中另有说明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除外)和其他合同内规定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费用及税金等;详见招标范围。
3、 投标经济补偿: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设计费总额 +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1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1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0.5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十三、其他事项
1 、前期服务机构: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电话: 020-89851845 ;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81号 A4 栋9楼。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zb.gd.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招 标 人: 广州开发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开发区建设局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 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 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 )被责令停业的;
( 7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8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9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10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11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12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施工任务分包给(单位名称) , 该单位具有 资质, 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附资质证书复印件,诚信档案截图)。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设计方单位名称、勘察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区科学城、生物岛片区香雪大道等 12 条道路新型智能候车亭建设项目 总承包
1 、 (设计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① ( 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 ② ( 勘察方单位名称):项目的测量内容。
5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