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漯河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的委托,就该单位采购舞台灯光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 项目名称:漯河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所需舞台灯光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漯采磋商采购-2018-117
三、项目简要说明:
3.1本次磋商内容为购买LED面光灯14台,LED会议灯18台,LED天排灯16台,国标DMX521信号放大器2台,灯光控制台1台;拆除原有灯光,顶棚施工完毕后恢复原样;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2计划供货日期:30日。
3.3质量目标:合格产品。
3.4采购预算:36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4.1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4.4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5投标单位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单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本次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18年11月01日09时00分至2018年11月07日18时00分,在漯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招标文件费、技术服务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核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6.4 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每套售价300元整,售后不退。
七 . 公告期限: 2018年11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18年11月07日18时00分止。
八 .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服务费按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九 .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9.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一本)、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9.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 年11月13日14时30分。
9.4投标文件递交及招标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嫩江路与嵩山路东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十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漯河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95-3118118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95-3358117
监督部门: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5-3150223
相关附件: 磋商公告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