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海关普阳办公区视频会议设备巡检和现场服务(二次)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81053
长春海关现委托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长春海关普阳办公区视频会议设备巡检和现场服务询价相关工作,诚邀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单位积极参与。
1.采购人名称:长春海关
采购人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30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431-8490123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31-8161878015843105066
3.招标项目名称:长春海关普阳办公区视频会议设备巡检和现场服务(二次)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5.1项目名称:长春海关普阳办公区视频会议设备巡检和现场服务(二次)
5.2服务地点:长春市普阳街1301号
5.3基本服务内容:
1.对长春海关普阳办公区视频会议相关设备每季度提供一次巡检;
2.为长春海关普阳办公区视频会议提供5*24(每周5天,每天24小时)小时现场服务和紧急事件的快速处理机制,发生故障时,1小时内对甲方用户所提出的维修要求做出响应,2小时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
5.4采购预算:6.2万元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6.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公司设在长春市或在长春市设有办事处。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经营者;禁止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6.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2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招标一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营业执照、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2018年11月7日14时30分整,地点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开标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海关互联网官方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10.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431-84901239
1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0431-81618780、15843105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