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福县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安福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对智慧校车设备采购项目实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JXABXZC29201808071】
2、招标项目内容:智慧校车设备采购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智慧校车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30 |
3、本次磋商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响应供应商,自行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政府采购网、安福县人民政府网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包括补充变更等),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磋商会。
4、已递交了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磋商的,请在磋商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参与磋商;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所有磋商文件应于2018年11月1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6、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参加。
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安福县会展中心东面二楼)。
8、经采购人确认,合格供应商(投标方)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开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审核;若更换为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原件审核)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或国家税务局证明和所在地社保局的社会保障证明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9、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先生 13879665136
采购代理机构: 罗女士 15970225059 传真号 0796-7624898
10、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吉安政府采购网http://218.64.81.5/zfcg/、吉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aprtc.gov.cn/和安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fx.gov.cn/发布。
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