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北京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通信、乘客信息系统(含导向)、办公自动化系统设备集成采购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条“招标要求”。
本项目无投标报名环节,潜在投标人请按照本公告所列时间、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2018至11月9日(9:00-16:00)。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2101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 月18日9:30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师伟
联系电话:010-5257926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寅、张亚敏
联系电话:010-52579268
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bidding.ceiec.com.cn)注册并登陆后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领购联系人:丁女士 电话:010-52579311
其他要求
工程编号:2018JS0000068
合同估算价(元):460000000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地方)
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
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 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 业;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条“招标要 求”。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
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
业;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条“招标要
求”。
二、领取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