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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莱阳市人民检察院远程网络监督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11-07 来源:山东烟台县级采购合同

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莱阳市人民检察院远程网络监督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公告

一、采购人:莱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莱阳市富山路313号

联系方式:0535-301228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北路29号名仕豪庭508室

联系方式:0535-2128906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莱阳市人民检察院远程网络监督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682201802000061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1

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莱阳市人民检察院远程网络监督平台建设项目

1宗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3942

三、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2018年11月7日08:00起至2018年11月1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北路29号名仕豪庭508室)。

3.报名方式: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登陆后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规定报名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五、公告期限: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3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1月28日15:30-16:00(北京时间)

2.地点:莱阳市政府采购大厅(莱阳市旌阳路33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1月28日16:00(北京时间)

2.地点:莱阳市政府采购大厅(莱阳市旌阳路33号)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琳(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0535-2128906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十一、其他:

开户名称: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

帐号:38020188000436233

邮箱:ytdyzb@163.com

附件:1.采购需求

2.公开招标文件

发布人: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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