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报警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拟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对电气火灾报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将供应商报名资格条件和有关采购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电气火灾报警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8-KJYJ-4114
三、项目概况
1.原有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拆除。
2.电器火灾监控设备
海湾电器火灾监控主机1台。
3.剩余电流探测器
41台海湾剩余电流探测器DHSTN5100/3,4台海湾剩余电流探测器DHSTN5100/5,4台海湾剩余电流探测器DHSTN5100/7。
4.相关线材
管内穿线,多芯软导线(二芯以内,截面1.5mm2 以上)1000米。标准电气钢导线管800米。
5. 以上采购内容均包括运输、安装、调试、专业部门验收等相关费用。
6.供货期质保期
15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成,质保期2年。
(二)项目总预算4.95万元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全内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无商业贿赂及违法违纪行为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消防施工一级资质。
(四)拥有消防维修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具有消防系统安装和维修保养服务经验(近三年1个以上系统安装或维保案例业绩合同复印件)。
(五)投标单位必须承诺对所提供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保障。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须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预审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采购室留存)
(一)登记人必须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和本人在本单位近6个月以上缴纳的社保证明明细、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登记人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消防施工一级资质)。
(四) 拥有消防维修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具有消防系统安装和维修保养服务经验(近三年1个以上系统安装或维保案例业绩合同复印件)。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六)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证明(提供截图)
六、报名及询价书领取方式、时间
1.请拟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于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名材料送达黄浦大街288号采购室(一楼),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 资格预审合格后电话通知领取询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方式
递交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黄浦大街288号采购室(一楼)。
递交方式:按要求密封、标记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报名地点。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女士 陈女士
联系电话:027-85966800 85965450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