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
采机构”)受采购人平遥县公安局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
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看守所科技强勤 “智慧磐石”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PYZC201802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2包,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以投报全部,也可以投报一包或多包。
第一包:
序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看守所科技强勤 “智慧磐石”建设项目 |
具体配置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注: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9万元。
第二包:
序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应急班装备设施 |
具体配置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注: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1万元。
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或服务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以本招
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
4、交货地点:平遥县看守所
5、付款方式:货物或服务交付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总额的90%,若质量和服务都没有问题,六个
月后支付剩余10%货款。
五、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未按下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方式一:窗口领取:
1、领取时间:2018年11月7日起至2018年11月13日止
北京时间:08:30-12:00, 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联系电话:0354-5625510
3、领取地点: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平遥县顺城路199号平遥县财政局一层117室)
4、携带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
(2)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公告A4纸打印版并加盖单位公章
(4)按下列格式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方式二:邮箱发送:
1、报送时间:2018年11月7日起至2018年11月13日止
发送时间:起始日的上午8:30至截止日的下午5:00(北京时间)
2、报送邮箱: pyzc5510@163.com
3、上传内容:
(1)邮件主题填写:项目编号和供应商全称。
(2)添加附件上传: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b、单位委托书;c、本公告A4
纸打印版;d、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3)上传要求:将上传的资料原件盖章后扫描发送
4、上传格式:以JPG格式,勿压缩提供。
注:
(1)邮件发送时间请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的报送时间范围内报送,否则,将不予受理。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所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有误而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3)不接收同一邮箱发送的不同供应商的报名材料。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时间:2018年11月29日上午9:30
2、地点: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平遥县顺城路199号平遥县财政局三层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九、具体事宜本次招标若有变更事项,我们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敬请投标人关注。
十、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平遥县公安局
地 址: 平遥县看守所
联 系 人: 周晓鹏
联系电话: 15110626049
十一、集采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平遥县顺城路199号平遥县财政局一层117室)
联 系 人: 张敏
联系电话:0354-5625510
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