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武汉瑞兆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就“安检设备采购项目”所需货物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2.项目名称: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1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其磋商无效。)
4.项目编号:WHRZF-2018-06-007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磋商内容:安检机(本项目共为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是否进口 |
1 |
安检机 |
1台 |
否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
质保期:整机质保二年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打印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8日起至2018年11月14日,每天 8:30-12:00;14:00-17:00时(法定的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武汉瑞兆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银海华庭B座313室),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
3)供应商资格及要求中的相关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9日9:30 时整。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时间:2018年11月19日9:30 时整。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磋商会议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磋商地点:武汉瑞兆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银海华庭B座315室)。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院路789号
联系人:姜法官
联系电话:027-87615535
2.招标代理机构:武汉瑞兆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银海华庭B座313室
联系人: 应小姐
联系电话:87867807 18062555405
3.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瑞兆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