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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小学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2018-11-07 来源: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南小学智能化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南小学,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南小学,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东南小学内

项目规模:/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391865元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数字化IP广播系统、校园出入口系统、智慧校园安全防控平台系统等施工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详见施工图、招标人预算书)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宁波市公安局技防办验收。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范围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若有施工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当日“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且出具投标人在2018年6月至2018年8月连续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经理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2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审查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7500元整

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投资创业支行

银行账号:401358361025

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574-88386020

退还时间:未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开始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 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公共交易站304室(鄞州区诚信路668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南小学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经办人:余晓勤

电话: 0574-880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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