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北京市公安局报告厅会议显示及专业音响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 XM-0000006102181012469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达招标部
项目联系电话:010-8716332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0月3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11月0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报告厅会议显示及专业音响设备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sjzfcggg/t20181030_1044237.html
三、更正事项、内容:
1、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报告厅会议显示及专业音响设备项目
2、招标编号:建招[2018]081政
3、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雷、王达 电 话:010-87163320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62-1栋2层
邮政编码:100076 项目负责人:张雷、王达
6、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0月30日
7、变更事项:
各投标人,应采购人要求,调整内容如下:
4 |
主扩+拉声像数字功率放大器 |
台 |
2 |
通道数:2 与音箱匹配,满足使用 |
是 |
否 |
变更为:
4 |
主扩+拉声像数字功率放大器 |
台 |
2 |
通道数:4 与音箱匹配,满足使用 |
是 |
否 |
变更为:
本项目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质保期:3年
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维护,使其在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提供7×24小时电话、现场技术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接到甲方通知后,5分钟电话响应,30分钟内派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到现场后2小时内完成故障检测与排除。如故障货物不能在2小时内修复,供应商免费提供同等型号的备用货物进行替换,保障甲方的正常业务需求。
遇节假日、敏感时期及突发重大事件时,供应商根据甲方要求派相关人员提供现场维护保障服务。
技术培训:供应商应对采购使用人员进行所供设备全面的技术培训,使用人员能够达到独立进行使用、维护和简单故障处理等工作。具体的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人数由甲方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供应商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供应商为货物提供3年的免费质量保修期(维保期),维保期从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3)将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由 “2018年11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变更为 “2018年11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4)将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由 “2018年11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变更为 “2018年11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将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 由 “2018年11月21日上午9:30” 变更为 “2018年11月23日上午9:30”。
本项目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请各投标人按照以上要求准备投标相关事宜,并在收(看)到本通知后加盖公章回传至010-87163320或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到bjjxhgcgl@126.com。
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7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本级行政
采购单位地址:010-652232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亮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62-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716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