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1810-20088005-0016
三、采购项目名称:杏坛镇社会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62,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邮购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2日(办公时间内)。
2.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凭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如非“三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至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云良路71号投资大厦11楼(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谈判文件,请递交上述资料及标书款凭证并与工作人员联系。选择邮寄方式需另付快递手续费用人民币60.00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只向提供完整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售卖谈判文件。
注1:标书款账号信息
户名: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
账号:757903550810388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佛山分行顺德支行
2:选择邮寄方式的,可把有关资料扫描盖章后发送至电子邮箱bzj@gzsunwaysd.com
(三)递交响应文件、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2.谈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3.谈判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云良路71号投资大厦11楼
4.请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务必到场参与谈判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其他情形。
本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佛山市银科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大良近良社区居民委员会文晖路29逸林苑11座305之一(仅作办公用)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07日至2018年11月14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姚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12022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0757-2738826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联系人:张春燕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传真:020-83595441 邮编:510010
(三)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杏坛镇人民政府东侧维稳中心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0757-27388260
传真:0757-27388260 邮编:528300
(四)财政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7-27388129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