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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2018-11-09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办法,根据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招标通知书,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白鹤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白鹤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 项目编号:NBITC-20186099G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委托采购

三、 采购方式、用途: 公开招标、确定白鹤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的承包商

四、 项目概况:子包号、采购内容、服务期限、采购 预算 及采购需求等

子包号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期

采购预算

采购需求

子包一

智能化设备采购

1批

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120万元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的一般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为: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有效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的“政府采购注册”栏目中注册成功后登录“采购交易登录”栏目,在系统内找到相应的采购项目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后,需在2018年11月19日17时00分前确认报名。

(3)、招标文件每份售500元,售后不退。

(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和《鄞州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注册指南》。

(5)、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购买采购文件。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4000元整。各供应商以本单位账户(在鄞州区交易平台注册时登记的账户)通过网上转账、电汇或直接银行柜台划款等方式(公对公转账形式),按照鄞州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采购业务—费用管理—费用到账情况”模块中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点击缴费,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后,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要求自行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特别提醒: 1、缴纳说明单每个包件每家单位都是独立唯一,而且缴款账号也是唯一;2、缴款时必须根据缴纳说明单中的缴款账号进行缴纳;3、缴款金额必须足额并一次性缴款;4、缴款之后请各经办人务必进入交易系统的“费用到账情况”确认保证金缴纳状态,确认缴纳状态是否为“到账成功”;5、出现“未到账成功”请马上与软件公司联系核实情况,联系电话:18268554576。

供应商在系统中操作不规范,使得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系统无法确认到帐而导致被认定为该项目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由此引起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11月30日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 588 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 ,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告示 ),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将被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8年11月30日9: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开标( 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 588 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发布媒介:

宁波市政府采购网、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十一、本项目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二、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购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投标人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时须录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位数18位。已注册的投标人如以9位组织机构代码注册的,请及时更新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十三、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白鹤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时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层

联系人:史涛周颖林钊陈燕

联系电话:0574-87357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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