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台湾青年创业园电梯安装工程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苍发改投备[2017]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台商小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苍南县台商小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总建筑面积33773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4330㎡。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工期:840日历天;电梯工程投资金额约人民币280万元,共电梯8台(2台客梯、6台货梯)。
2.2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制造商须具有生产1.75m/s及以上客梯和消防电梯的制造资格;2.制造商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A级);3.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电梯安装资质: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投标申请人如无电梯安装资质的,必须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 4.投标申请人如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制造商授权的温州市或包含温州行政区域范围的代理资格,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商资格有效证明文件和制造商出具的制造商唯一授权书;5.投标申请人如为代理商的,要求代理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销售或批发零售电梯,如不具备上述经营范围的应出具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其经营范围具有销售或批发零售电梯,否则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
3.3 其他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8年11月10日――2018年11月15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5日 09:30,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18年11月10日至2018年11月16日。
5.4 答疑时间:2018年11月19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台商小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878678
招标代理: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577-64705828
苍南县台商小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