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朝阳市分行营运用房消防工程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朝阳市分行营运用房消防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199.0158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朝阳市分行营运用房消防工程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朝阳市分行营运用房消防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2015新标准)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禁止挂靠和分包;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行政处罚记录名单;
7.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诚信记录中无不良行为;
备注: 1.相关约束:
①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③ 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1月09日08时30分到至2018年11月1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11月09日到至2018年1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69室。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另附,售后不退。4.报名要求:(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2)资质证书;(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7)开标会议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8)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行为记录截图界面;(9)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查询诚信记录截图界面。以上材料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13时30分
2.递交方式: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开标。(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现场递交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0日13时30分
2.开标地点: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
七、其他
1.资金来源:自筹
2.质量标准:达到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起,9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为准)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39,000.00元 );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新闻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朝阳市分行营运用房消防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HJZB2018110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朝阳市分行营运用房消防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199.0158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朝阳市分行营运用房消防工程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朝阳市分行营运用房消防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2015新标准)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禁止挂靠和分包;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行政处罚记录名单;
7.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诚信记录中无不良行为;
备注: 1.相关约束:
①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③ 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1月09日08时30分到至2018年11月1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11月09日到至2018年1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69室。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另附,售后不退。4.报名要求:(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2)资质证书;(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7)开标会议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8)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信用行为记录截图界面;(9)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网站查询诚信记录截图界面。以上材料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13时30分
2.递交方式: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开标。(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现场递交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0日13时30分
2.开标地点: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
七、其他
1.资金来源:自筹
2.质量标准:达到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起,9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为准)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39,000.00元 );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新闻网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