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粮油信息中心 天津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市级综合粮食管理和服务平台项目(含粮库软件和总集成) (项目编号:2018SZC-G-1019)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粮油信息中心 委托,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市级综合粮食管理和服务平台项目(含粮库软件和总集成)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市级综合粮食管理和服务平台项目(含粮库软件和总集成)
2.项目编号:2018SZC-G-1019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1.项目规模: 本次项目建设覆盖天津市粮食局及所属单位、16个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10个区粮食购销公司、29个储备库点等单位。 2.建设方式: 为加快天津市 “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采用云模式建设,即软件统一开发、硬件分布建设、统一集成管理和运维的方式实施。 3.建设任务: 天津市市级综合粮食管理和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各粮库的软件开发及实施,天津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系统总集成。 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内所有内容及需求进行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具体需要详见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三、项目预算
358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同时提供该授权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本市的供应商需为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出的带防伪标识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非本市的供应商需为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出的带防伪标识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 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和依法纳税记录(2018年1月至2018年10月中任意3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纳税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2018年以后注册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和依法纳税记录)。 6.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新址)完成供应商注册,并通过审核。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11-13 到 2018-11-19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04-1106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须携带“五、供应商资质要求”中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现场获取。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2-05 09:30
2.开标时间: 2018-12-05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04-1106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彩萍、党晓光
2.联系方式:022-23681718-886、81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粮油信息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207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翟琳:022-24023094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04-1106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669319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粮油信息中心、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1.项目规模: 本次项目建设覆盖天津市粮食局及所属单位、16个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10个区粮食购销公司、29个储备库点等单位。 2.建设方式: 为加快天津市 “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采用云模式建设,即软件统一开发、硬件分布建设、统一集成管理和运维的方式实施。 3.建设任务: 天津市市级综合粮食管理和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各粮库的软件开发及实施,天津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系统总集成。 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内所有内容及需求进行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具体需要详见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粮油信息中心、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一次性汇总提交,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采购文件下载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