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广播电视台就电视高清摄录像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仪征市广播电视台电视高清摄录像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ztv-201802(公开)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项目简介:为适应现代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提高新闻采访和制作的水平,全面实现全台采编播数字化、高清化,更好的完成新闻宣传工作,在制作播出网高清化改造完成在即的前提下采购一批高清摄录像设备,主要用于高清演播室、新闻采访、专题栏目等节目制作。
2、项目预算金额: 228万元。
此项目分高清摄录像设备和高标清移动导播系统两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1包或多包进行投标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万元) |
A包(yztv-201802-1) |
高清摄像设备 |
1批 |
204 |
B包(yztv-201802-2) |
高标清移动导播系统 |
1套 |
24 |
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 / 进口产品投标;
(七)供应商须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录入并完善相关主体信息。注册登记地址及流程: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jyzx.yangzhou.gov .cn/)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主体库信息操作手册》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仪征政府采购网”、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仪征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6日17:30(北京时间)并按要求将《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送至仪征市广播电视台办公室(仪征市西园北路36号广电大楼六楼)进行报名。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仪征政府采购网”、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12月3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 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仪征市西园北路36号仪征市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广电大楼六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高立升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3 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仪征市西园北路36号仪征市广播电视台六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立升
联系电话:0514-83418505
传 真:0514-83418505
邮 编:211400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
A包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零捌佰元整(¥40800)
账户名:仪征市广播电视台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仪征城中支行
账 号:1108201609000105355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18年12月3日上午 11 :30)到达指定账户,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携带电汇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标书不予接收。(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联系人石会计:13852163989),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仪征市广播电视台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