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北辰分校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北辰分校采购台式计算机项目 (项目编号:BCGP-2018-012)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北辰分校 委托, 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北辰分校采购台式计算机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北辰分校采购台式计算机项目
2.项目编号:BCGP-2018-012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84.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详见项目需求书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最新期)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生产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生产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1)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原件) (2)开标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1)、(2)提供一项即可。 3.投标人须分别提供依法缴纳2018年连续三个月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资金缴纳凭证原件(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 4.投标人截至开标日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至开标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投标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家针对台式计算机的供货来源渠道的相关合理证明(如: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签订的代理协议等)。 (三)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由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11-14 到 2018-11-2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1号楼1808室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的授权代表需提供以下材料: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见附件)4、报名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2-06 09:00
2.开标时间: 2018-12-06 09:0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1号楼1809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段晓星
2.联系方式:022-8694930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北辰分校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富锦道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烨:022-2683131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1号楼1808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694930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北辰分校、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