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潜在供应商:
韶关学院普通空调、计算机、办公设备维修维护服务商项目(SGXY(磋)201813),原招标文件中的: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470000元
包组一:普通空调设备维修维护服务商,预算:220000元
包组二:计算机设备维修维护服务商,预算:150000元
包组三:打印复印设备维修维护服务商,预算:100000元”
更正为: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940000元
包组一:普通空调设备维修维护服务商,预算:440000元
包组二:计算机设备维修维护服务商,预算:300000元
包组三:打印复印设备维修维护服务商,预算:200000元
原招标文件中第44页中的“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为:包组一每位中标人收取550元;包组二每位中标人收取375元;包组三每位中标人收取250元。”
更正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为:包组一每位中标人收取1100元;包组二每位中标人收取750元;包组三每位中标人收取5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韶关学院招标与投标中心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