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塔楼消防系统升级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塔楼消防系统升级改造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0-201810-334-0023
二、采购项目名称:塔楼消防系统升级改造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消防系统升级改造(RMB1500000.00);
2.项目编号:CLPSPF0118ST01ZC60
3.采购项目品目:消防设备
4.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汕头市广播电视发射台塔楼,建筑面积约5000㎡,楼高四层,地下摩托停车场一层。消防系统自1990年投入运行至今近三十年。期间部分场所已变更使用功能,消防设施未做相应变更,系统主机仍是区域报警主机,整体消防系统功能性缺失,部分水系统管道和报警系统线路老化,广播、安全出口线路老化,大部分移动灭火器使用时间也超六年。导致消防系统运行的可靠性较差。按照现行的消防法规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范要求,需进行整改升级。
5.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7.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8.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汕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本年度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本年度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提供《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3)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点击网站右上方“立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998551621@qq.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
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22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韩江路市国土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市分行(人民币)
44001650901053012401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4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国土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12月4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国土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李小姐联系电话:0754-8729092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姚翰联系电话:0754-8393823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人:梁群燕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传真:020-87651698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汕头市广播电视台地址:汕头市潮汕路48号
联系人:姚翰联系电话:0754-83938238
传真:0754-88210975邮编:51504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