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街道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采购项目(重发)的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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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11-15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新明街道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正基(2018)2034、交易登记号:18CG020093 二、项目概况: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对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独立法人机构;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应急类产品等;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2月3日16:00时之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专题页面地址:http://www.nbhtz.gov.cn/col/col82101/index.ht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供应商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递交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相应网站上(同公告发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专题页面地址:http://www.nbhtz.gov.cn/col/col82101/index.htm)查阅《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的“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75、 0574-87187966陈工)。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柒仟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3150198513600000826000009 温馨提示:上述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2、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7205983(建设银行高新区支行)。 3、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了合同并交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五个工作日内本息退还。联系电话:0574-89288918。 4、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资信技术申请文件中; (3)汇(转)款时, 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招标项目交易登记号,即:(交易登记号:18CG020093)投标保证金;未注明交易登记号或标注错误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请勿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请选择“异地”),若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可能会被银行退回或拒收,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2月5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南楼三楼307开标室) 3、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没有购买招标文件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 七、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宁波政府采购网( http://www.nbzfcg.cn )。 八、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九、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574-8790295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春园路125号正源大楼708室 联系人:严索佳电话:0574-88211080传真:0574-8821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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