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的委托,就“杭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监仓交互一体机、移动警务设备采购)(第三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一、招标编号: YHDL-HZ-CG2018064-02
二、项目名称: 杭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监仓交互一体机、移动警务设备采购)(第三轮)
三、 采购预算: 人民币100万元。
四、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五、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监仓交互一体机、移动警务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项目验收以及技术培训和不少于三年7*24免费原厂设备保修和售后技术服务等。 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无。
七、 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1)供应商报名时间:2018-11-16至2018-11-2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6:30
(2)地点:杭州市下城区费家塘路588号8号楼211室。
(3)标书售价:每本500.00元(售后不退)
(4)缴纳方式:现金
(5)获取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文件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交纳证明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等(均需加盖公章)。
(6)提示: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2 月 6 日 09:30;
九、投标地点: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下城区费家塘路588号8号楼209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 12 月 6 日 09:30;
十一、开标地点: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下城区费家塘路588号8号楼209室)
十二、投标保证金:
交付方式:网银/电汇形式缴纳
(1)收款人(全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2)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杭州分行
(3)帐号:33020280201000001184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缴纳时应注明递交单位及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以实际收到缴纳资金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
十三、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四、 其他事项: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运溪路(仁和段)36号
联系人:汪奔
联系电话:0571-87285051;
采购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费家塘路588号8号楼211室
联系人:吴玲琪
联系电话:0571-87990912、13867429286
传真:0571-8799091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财政局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杭州市财税大楼
投诉受理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715261
传真:05718723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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