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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剧院采购音响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11-19 来源: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 广东粤剧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广东粤剧院采购音响设备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项目名称: 广东粤剧院采购音响设备

项目编号: 0835-180F335066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2、30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粤剧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刘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音响设备采购

80万元

注:1.详细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日期前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复印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

5) 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出具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8年11月16日08:30至2018年11月28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29日10时30分

五、开标时间: 2018年11月29日10时30分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11月16日起至2018年11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选择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现场购买:

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供应商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 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并请注明事由:0835-180F33506691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子邮箱)及上述报名资料快递至我司(邮费由潜在投标人支付)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邮箱:gdyzgj@163.com。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1:“南方招标与采购网交易平台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投标人注册及报名工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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