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高新区消防大队采购重型水罐消防车一辆项目招标公告
南阳市高新区消防大队采购重型水罐消防车一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南阳市高新区消防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招标项目名称:南阳市高新区消防大队采购重型水罐消防车一辆项目
1.2项目编号:SFZBNY-2018111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基本概况:南阳市高新区消防大队采购重型水罐消防车一辆(包含干粉、B泡沫功能)
2.2采购内容:消防车一辆。
2.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
2.4采购预算:126万元。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消防车一辆(详见招标文件)。
2.6供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业务。
3.3 所投消防车及车辆底盘必须在交车时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投标时出具承诺书),符合国家《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能在消防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11月19日起至2018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南阳市两相路与明山路交叉口芒果酒店写字楼4楼)。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5其他有关事项: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④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⑤企业近期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如2016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从成立月份算起的财务证明资料);
⑥企业社保缴纳凭证和税收交纳凭证(提供近3个月内交纳的,任意1个月即可);
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⑨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以上证件授权委托书、《书面承诺声明》留原件,其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下午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南阳市两相路与明山路交叉口芒果酒店写字楼4楼)。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6.3 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阳市高新区消防大队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38673111
联系地址:南阳市高新区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588345
联系地址: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南阳市两相路与明山路交叉口芒果酒店写字楼4楼)。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