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城市智慧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兴城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兴城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兴发改发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指挥中心建设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城市智慧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2.2工程规模:指挥中心装修工程(包括基本装修、静电地板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30万元。
2.4招标范围:指挥中心装修工程(包括基本装修、静电地板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2018年12月20日开工至2019年01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41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BBB(含BBB)级以上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相关资料:
(1)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所有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BBB级(含)以上。
4.3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6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采取网上下载,图纸押金/元,在退换图纸时退换(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市公共政务服务中心7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