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浙江省财政厅【2018】58015号确认书批准,现就我校教学行为研究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B2018100 (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备注 |
1 |
教学行为研究设备(行为观察记录分析系统、多人位置跟踪仪等) |
1批 |
1.本项目最高限价: 192.27 万 2.详细技术参数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行政处罚、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 2018年11月 21日至2018年12月7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下午: 2:30—4:30 (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发放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北楼109室
3.供应商报名、下载标书要求:
各供应商必须登录学校采购中心(http://cgzx.zjnu.edu.cn)采购文件下载系统免费报名、下载标书(如首次使用须进行注册,具体程序见我中心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开通浙江师范大学采购文件下载系统的公告》)。同时,各供应商还必须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报名(如首次使用须进行注册,具体程序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有关供应商注册相关要求)。已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需要仍可到我中心免费领取纸质文件。
请各供应商在报名时务必按以上要求进行,否则,我中心有权拒绝其投标。
不符合本项目投标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即便取得标书,开标后一旦发现其资格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书(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报名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6000 元。投标人应于 2018年12月11 日 9:00 时前汇至指定账户(需注明“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支付,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若以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户,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标书的同时递交(如是转账支票还须提供进账凭证)。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8年12月11 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北楼112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九、标书质疑: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在招标文件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七个工作日内,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否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此无异议。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8年12月11 日9:00时在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评标室开标,投标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 http://www.zjzfcg.gov.cn )和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 http://cgzx.zjnu.edu.cn/ )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文件发放、供应商报名、投标判保证金交纳及质疑接收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2703传真:0579-82280035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579-82282683
技术答疑及现场勘查联系人:沈老师:13566997710
进口免税事宜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2246
指定进口代理公司:浙江省科学器材进出口有限公司,金凯,联系电话:13588212218
政府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江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282070
十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浙江师范大学
银行帐号:130182640000422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