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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公安局智能安防社区平台(保安联勤联防调度平台)采购及安装预告

2018-11-22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

各投标人:

宿迁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沭阳县公安局委托,就沭阳县公安局智能安防社区平台(保安联勤联防调度平台)采购及安装进行网上公开招标,现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2018年11月28日17时30分前将意见或建议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邮箱: 1325644829@qq.com ,联系电话:15371362089。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 沭阳县公安局智能安防社区平台(保安联勤联防调度平台)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 E3213010313201811117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价为185万元,高于此预算价作废标处理。

(四)主要内容: 沭阳县公安局智能安防社区平台(保安联勤联防调度平台)采购及安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本次招标内容大类);

2、投标人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的不需提供;

3、投标人2018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 宿迁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学玲

联系电话: 15371362089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 沭阳县康平路(建设大厦8楼)

邮政编码: 223600

采购人: 沭阳县公安局

联系人: 朱明

联系电话: 15150749100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0527–83559270

六、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七、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沭阳县公安局

宿迁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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