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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户外全彩显示屏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资格后审)

2018-11-22 来源:中国财经报网政府采购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户外全彩显示屏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HY-JLZB-2018-1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户外全彩显示屏采购项目已由通化市东昌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采购编号为J2018039号文件批准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按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户外全彩显示屏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Y-JLZB-2018-149;

(3)采购内容:户外全彩显示屏(详见谈判文件);

(4)采购金额:人民币45万元;

(5)供货期要求:2019年4月15日前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6)供货地点: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相关资质的代理商;

(3)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

(4)2017年7月或之后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5)2017年7月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6)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7)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1月23日(每日的8:30-11:30、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标书发售窗口;

(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供应商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法人授权书原件;(2)购买人身份证原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6)2017年7月或之后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7)2017年7月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9)“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下午13:00分整,接收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4号开标室(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本项目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9日下午13:00分整,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4号开标室(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财经报网》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市蓝爵国际10-1门市

联系人:石工

电话:15834569027

采购人名称: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民主街道东昌路886号

联系人:何洋

电话:18543578078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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