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舒兰市公安局农村报警与监控系统网络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81116Z1687-1
一、招标条件
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业主舒兰市公安局委托对2019年度舒兰市公安局农村报警与监控系统网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项目名称:2019年度舒兰市公安局农村报警与监控系统网络服务项目
2.2采购内容:2019年度舒兰市公安局农村报警与监控系统网络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简介:在舒兰农村各个乡镇、主要村屯农村报警与监控系统网络服务。
2.4服务地点:吉林省舒兰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2.5服务期及网络接入期:服务期:签订合同后一年;网络接入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
2.6资金来源:财政
2.7采购预算金额:314.32万元
2.8最高限价:314.32万元
2.9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的合格标准及验收规范、必须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合法资格(厂商或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2015年-2017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在“信用中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 11月22日至 2018年 11月28日16时00分止。
4.2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8年 11月22日至 2018年 11月28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5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6.2万元,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账号:(0720 6220 1101 5200 0029 51)。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5.5、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U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5.6、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www.jlsggzyj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2-63688321、4009980000、13578503829、15143209036。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jlsggzyjy.gov.cn )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舒兰市公安局
地址: 吉林省舒兰市
联系人: 曲主任
联系电话: 0432-6825805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口岸街丽景轩商务酒店3楼
联系人:范经理
电话:13039271015
监督机构:舒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