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人民广播电台
乙方:福州百事得音视设计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F[XJ]2018137-1的龙岩人民广播电台机房设备升级改造(广播、电视、电影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播控设备 | 播控设备 | 1 | 批 | 国内 | 282500 | 282500 | STUDER等 | ONAIR 1500等 | ||||||
合计: | 2825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贰仟伍佰元整元(¥2825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广电中心大楼6楼;
4.3交付条件:1、验收合格;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设备免费保修不少于一年。。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满足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乙方须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均含在投标总价中。验收合格后全额付款。 6.1.2产品须具备详细的操作说明书、图纸及电子文档,图纸与实际电路必须相符。 6.1.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免费巡查检修,质保期起始时间为安装调试后通过验收之日。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乙方仍有义务有偿协助买方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全款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5%,提交方式:公对公转账,提交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退还方式:验收合格后无息一次性退还。
9、合同有效期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10、违约责任
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除第13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从合同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每延迟一个工作日迟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未提供服务,按合同金额的0.5%计扣违约赔偿费,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的5%。如果乙方延迟交货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延期付款时(正当拒付除外),应向乙方支付该笔延付款数额的延期违约金,每日按该此延期付款额的0.3%金额计算,违约责任以本合同总额的5%为限。2、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龙岩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无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龙岩人民广播电台 | 乙方: | 福州百事得音视设计有限公司 |
住所: | 龙岩广电中心大楼 | 住所: | 福州五一中路18号正大广场1#101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少青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507545831 | 联系方法: | 15959102914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海峡银行福州东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00004615890010001 |
签订地点:龙岩市